8月20日,廣東省第四屆優秀社會科學家、廣東外語外貿大學黨委書記、教授石佑啟在《南方日報》理論版發表文章“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現將全文轉載如下:
只有全體人民尊崇法治、信仰法治、敬畏法治、厲行法治,養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習慣,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國家事業和社會生活才能真正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從而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指出,“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統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據、及時把改革成果上升為法律制度”“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須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協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機制,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深刻揭示了法治與中國式現代化的內在聯系,深化了我們黨對法治護航保障中國式現代化的規律性認識,凸顯了法治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中的戰略地位和重要意義。新征程上,必須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堅持黨的領導是根本保證
中國式現代化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堅持黨的領導是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是我國法治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法治的最大區別。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要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維、法治方式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加快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一方面,要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統籌依法治國各領域工作,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統一起來,確保黨的領導貫穿依法治國全過程各方面;另一方面,要改善黨對依法治國的領導,推進黨的領導制度化、法治化,不斷提高黨領導依法治國的能力和水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基本立場
中國式現代化是全體人民的現代化,人民是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主體,也是踐行法治的主要力量。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權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這是法治中國建設的強大動力,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必須恪守的最大邏輯。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法治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法治體系建設全過程。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和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必須有全體人民共同參與,認真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充分發揮領導干部的示范帶頭作用,切實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只有全體人民尊崇法治、信仰法治、敬畏法治、厲行法治,養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習慣,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國家事業和社會生活才能真正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從而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
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方向指引
道路決定前途和命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在法治領域的具體體現,是黨領導人民獨立自主開創的、符合中國國情的法治之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就和經驗的集中體現,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唯一正確道路。新征程上,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全面推進黨和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夯實中國式現代化的法治根基,拓寬中國式現代化的法治軌道。
堅持維護公平正義是價值追求
公平正義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內在要求,是法治的生命線。中國式現代化和法治建設必須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這一價值追求來推進,切實將公平正義體現到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建設各個環節。必須牢牢把握社會公平正義這一法治價值追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法律制度、每一個執法決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公平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人民群眾看得見、感受得到的方式來實現。要適應社會主要矛盾的新變化,突出問題導向,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中國式現代化和法治建設的新期待新要求,通過有效的制度安排,健全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保障人民群眾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提高人民群眾生活品質,讓人民群眾真切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良法善治是有效路徑
良法善治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要義和目標追求,是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制度保障和必然選擇。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善治是法治的運作模式和實現方式。良法與善治的有機結合,構成了社會主義法治的精髓。要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深化立法領域改革,統籌立改廢釋纂,增強立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不斷提高立法科學化、民主化水平,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要更好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統籌社會資源、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引導社會預期、凝聚社會共識,協調處理好經濟與社會、政府與市場、效率與公平、活力與秩序、發展與安全等重大關系,以良法善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地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確保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作者系廣東省第四屆優秀社會科學家、廣東外語外貿大學黨委書記、教授